首頁 - 法務指南 - 勞動人事 -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糾紛如何索賠?
發(fā)表于:2015-02-10閱讀量:(3487)
勞動合同是為了穩(wěn)定勞動關系,保護雙方的權益而存在的,但在實踐中也不乏有個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因為方便等種種原因而不愿意簽訂合同,就會產生一個賠償?shù)呢熑巍?/p>
小編今天來告訴大家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不愿意簽勞動合同該怎么辦。
一、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1、不簽勞動合同時間≦1個月,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1個月<不簽勞動合同時間<1年,雖然是勞動者不愿意簽,但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依然不終止勞動關系,則用人單位應自第二個月起支付其雙倍工資;
3、1年≦不簽勞動合同時間,則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應支付前11個月每個月雙倍工資。
所以,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盡快與其簽勞動合同,或者與其終止勞動關系,否則,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也要承擔責任的。
想要更詳細的戳我啦→→《員工拒簽勞動合同,后果誰來擔?》
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1、不簽勞動合同時間≦1個月,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支付該月工資;
2、1個月<不簽勞動合同時間<1年,則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并從第二月開始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3、1年≦不簽勞動合同時間,用人單位不僅要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而且超過一年不簽勞動合同的話,則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遇到無賴老板,怎么辦:《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應該怎么辦》
因此,勞動者在遇到不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時一定要敢于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千萬不能手軟。
來看看合同到期后不愿簽要怎么辦吧:《勞動合同不續(xù)簽的補償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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