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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fā)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廣告營銷,市場咨詢,會議舉辦相關業(yè)務,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通過公開對比,乙方為甲方協議供貨單位,在協議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廣告營銷,市場咨詢,會議舉辦相關業(yè)務。
二、價格:以招標時乙方公布的價格為準,如遇市場行情變化需調整價格,經雙方調查核實及協商一致后實行;如原招標報價單中還有未涉及的項目,則雙方根據該項目市場價格商議供貨價,并補充到報價單中。
三、乙方所提供的制作物品及服務須符合行業(yè)標準及甲方要求,其服務能力(包括設計及制作水平、安裝及維護質量、執(zhí)行效率等)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的依據。如果乙方無法滿足甲方需求,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
四、因廣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達標或安裝不當等導致人身安全或財產受到損失的,乙方付全部責任;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付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損失的,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五、結算
1、按月結算。甲方當月根據報價進行上個月結算,并將貨款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六、乙方須提供送貨單并由甲方相關人員簽字,甲方每月憑送貨單結算;乙方須提供收據,甲方憑發(fā)票付款。送貨單總金額應與收據金額一致。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在甲乙雙方公司重組、更名情況下,協議重新協商,經雙方同意確認后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