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務指南 - 婚姻家庭 - 長春婚姻登記機關地址、聯(lián)系電話指南
發(fā)表于:2015-03-17閱讀量:(3590)
各區(qū)登記處的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如下(僅供參考):
1、長春市南關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東嶺南街東嶺社區(qū)服務中心
電話:0431-85281772
2、長春市寬城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龍江路16號
電話:0431-82738361 82796491
3、長春市朝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桂林路48號
電話:0431-85090796
4、長春市二道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自由大路179號
電話:0431-84637706
5、長春市綠園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春城大街副8號
電話:0431-87975778
6、長春市雙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春江街社區(qū)求助中心
電話:0431-84221676
7、長春市農安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農安大路39號
電話:0431-83240848
8、長春市九臺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九臺大街118號
電話:0431-82331323
9、長春市榆樹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工農大街南段主廣播樓北側福利企業(yè)辦3樓
電話:0431-83625775
10、長春市德惠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德惠路64號
電話: 0431-87223011
關于結婚登記:中國《婚姻登記辦法》具體規(guī)定,登記時,男女雙方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及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關于離婚登記: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處理達成協(xié)議的,可按照《婚姻登記辦法》的規(guī)定,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應即準予登記,發(fā)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注意:
1、必須到男女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注意是戶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說兩個人中至少要有一個人的戶口在長春,才能在長春登記結婚。如果兩個人的戶口都不在長春,那雖然都在長春工作,也還是不能在長春登記結婚的。
2、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國內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qū)級民政局去辦;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那就屬于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辦理。有人問如果雙方都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咋辦?涼拌! 倆人都不是長春居民,那還來湊啥熱鬧???回自己國家玩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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